
我是七两春,总爱蹲在老巷口的修鞋摊边蹭晚风,直到那只三花流浪猫把我的鞋尖当成了临时猫窝。
第一次遇见的傍晚
那天我刚领了当月的兼职工资,拎着半袋糖炒栗子蹲在巷口剥壳,风卷着糖香飘出去没多远,就撞进了一双圆溜溜的琥珀色眼睛里。三花缩在修鞋摊的铁皮柜后面,尾巴尖绷得笔直,却没躲开我递过去的半颗栗子。
它叼着栗子躲到墙根啃,我就坐在旁边的石阶上看它,直到修鞋的张叔收摊,它才敢凑过来蹭我的裤腿。那时候我刚搬来老街三个月,连对门的阿婆都没打过招呼,连喝热水都要对着空杯子发呆。
慢慢变成家里的一员
后来我每天都会带半份晚餐的剩饭,或是从楼下便利店买的猫条,放在巷口的旧瓷碗里。三花从躲着我,到敢蹲在我脚边吃饭,再到会在我加班晚归时,蹲在单元楼门口等我。
上周我发烧到38度7,迷迷糊糊开门的时候,发现它蹲在玄关的脚垫上,爪子搭着我的拖鞋。我瘫在沙发上时,它居然跳上茶几,把我昨天没喝完的半杯温水推到了我手边——后来才知道,它是踩着我的笔记本跳上去的,还碰翻了我刚买的笔记本支架。
双向的温柔
现在它已经不再是流浪猫了,会抢我的猫窝睡,会在我敲键盘时趴在键盘上踩出梅花印,会在我吃泡面时蹲在旁边舔爪子。我不再对着空房子发呆,下班路上会绕路买它爱吃的小鱼干,周末会带着它去巷口的老槐树底下晒太阳。
老巷的晚风还是一样软,糖炒栗子的香气还是会飘满整条街,只是现在我身边多了一个会蹭我手心的小毛球。原来治愈孤独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付出,是我给它一口热饭,它给我一整个夜晚的陪伴。

